发布时间:2019-10-07 热度:
自学考试考生,凡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,完成全部课程考试,并取得合格成绩;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(设计),课程实验、实习,技能考核等实践环节考核,并取得合格成绩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,可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。另外,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,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。
考生接到最后一门单科合格证后,上半后在六月十二日前,下半年在十二月十二日前,持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和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到所在区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或系统、助学单位申请办理,经审查毕业手续合格后,领取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二份。认真填写表中要求的有关内容,在指定时间内连同近期二寸同一底版黑白照片三张交回。
申请免考课程,需交验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所学课程成绩表和复印件。办理本科段毕业证,必须交验专科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一、自考免考是什么?
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(含专科)的毕业生(及肄业生、退学生)报考自学考试,根据有关规定,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。
二、哪些人可以申请免考?
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(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)的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毕业生(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)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(含在考生),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均可按规定实施免考。
三、免考科目有哪些?
1、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
还未毕业的高校学生报考,可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、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;
已毕业的研究生、本科生、专科生、自考毕业生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。
2、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
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段专业,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,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,但是必须课程名称相同或者要求相同、较低的课程。
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,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。
3、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
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,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、代码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。
4、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
专科及以上毕业生,可免考本、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,如中文专业毕业生,可免考《大学语文》;物理专业毕业生,可免考《物理(工)》等。
5、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
①英语类证书
取得PETS—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《英语(一)》;
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—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《英语(二)》;
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是否可申请免考,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哦。
②计算机类证书
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(含一级B)及以上证书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(WINDOSW95)》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,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。
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,或获得全国NIT 《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》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等课程。
获得全国NIT 《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)》和《文字处理(word97)》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《计算机应用技术》课程。
③实践技能证书
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,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。